针对近期出现的医院医生或参保者个人骗保情况,及参保人转借社保卡,及社保卡套药买卖等违规行为,深圳市社保局昨日通报明2024即将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和处罚。 按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单位或个人骗保,除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外,还将按骗取金额五倍罚款,同时对单位或个人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不诚信行为纳入本市信用评价体系。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违反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市社会保险机构可拒绝其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还简化参保人市外转诊的流程,不需要参保人到市社保机构办理,全部手续只需在定点医院办理,由定点医院核准后向社保机构报备。
此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过渡性条款,规定在生育保险条例出台之前,生育医疗保险相关的规定仍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还强调对参保人就医行为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对参保人转借社会保障卡供他人使用、套药买卖等违规情形一旦查实就停止其社会保障卡记账功能个月至个月,社会保障卡暂停期间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需进行报销且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减半支付。
对达到法定退休2024龄,未在本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将每2024定期进行指纹验证,避免基金损失。 深圳市社保局还提醒,《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的情形予以规定,规定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应及时挂失,由于参保人未挂失导致其社会保障卡被冒用的,造成的个人账户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明2024起施行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单位或个人骗保,除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外,还将按骗取金额五倍罚款,《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于明2024月日起施行。 对社保卡套药买卖等违规情形,社保卡暂停期间医保报销待遇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