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民法典逐条理解与案例第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条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法律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而能够引起民事法律行为关系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的法律效力。

  二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民法总则规定,年满十八岁是成年人,而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不满八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5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6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的表示行为相一致的状态。二是指当事人必须在意思自由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的情况下进行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误解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不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反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而不是一律无效。

  4.不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即公秩序善良俗。

  孙某与李某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案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原告李某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被告孙某签约时已满17岁,未满18岁及三位第三人签订了战略合作合同,组建乐队,该合同约定甲方出资金,乙方出技术,并约定了利润分配条款及违约条款。签约日期自2022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19日止。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5月16日,原告通过微信陆续向第三人谭某转账101,413元用于购买各种乐器及支付房租各项生活费用。乐队从2022年3月20日至5月15日在抖音进行直播。在两个月时间里,乐队月均盈利12,006元,原被告及第三人进行了利润分配。2022年5月15日,原告与被告及三位第三人签订的战略合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起诉至法,要求判令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战略合作合同,并判令孙某支付违约金。

  裁判结果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一审法判决一被告孙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某支付违约金30,000元;二驳回原告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孙某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级人民法判决一撤销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2022辽0113民初5916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和二审案件受理各1601元,由李某负担。一审保全费740元,由李某负担。

  裁判理由

  主要生活源一般是指未成年人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能够维持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不需要借助其他人经济上的资助。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战略合作合同时未成年,系在校学生,相当于高二,生活消费源父母支出,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其他生活源,故上诉人在签订案涉合同时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案涉合同后,上诉人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学,履行案涉合同系上诉人兼职,上诉人履行案涉合同的全部收入才二千多元,无法认定上诉人系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源,故不能视为上诉人为完全民事行能力人。案涉合同约定违约金高达200万,在上诉人监护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由于合同已经终止,仍没有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故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上述案例详细情况见裁判文书网 court.gov.cn,案号2023辽01民终4028号。